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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账户申报(FBAR)

October 07, 2018

外账户申报的英文名称叫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ing, 简称FBAR, 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。FBAR大体就是美国财政部(U.S.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)发文说:所有美国公民、绿卡持有者和外籍居民(税法上的Resident Alien-是否为税法上的Resident Alien,请看这篇文章),若你们的海外资产总计超过1万美元,就要到我这里报备一下。

FBAR需申报的海外资产包括基金,证券、股票、存款、有现金价值的保险,及境外信托或机构持有的资产等等等。申报人将需要提供所申报的海外资产的账户信息和金额。

但另外,作为对FBAR的补充,针对上一年年底海外资产总额超过5万美元,或上一年某一时刻资产曾超7.5万美元的美国纳税人,还有FATAC——海外账户纳税法案。FATCA则要求纳税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资产信息,以便对其的海外收入征税。FATAC针对人员和资产范围略有不同,甚至包含Non Resident Alien,这里就先不做多谈,稍后另写文章介绍,需要的了解的推荐查看这个官方链接

需要注意的是,FBAR与报税是两件独立事情,切莫混为一谈,FBAR使用的表格是FinCEN Form 114,非报税用的1040系列表格。FinCEN Form 114表格只能通过电子系统在线提交(e-filling),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15日,按照美国财政部当前的规定,如果4月15号之前没有提交,自动延长6个月,即到当年的10月15日。

另:FinCEN Form 114的完整官方填写说明看这里这个参考链也值得看一看

美帝的违法成本向来高的吓人,FBAR也不例外。一旦被查出,非故意隐瞒的,IRS可以开出$10,000的罚款;而对于刻意隐瞒的,罚款金额甚至可以达到$100,000或是资产价值的50%。

几个Q&A

FBAR是否可以夫妻联合申报呢? 答:可以联合申报,但有别于报税的联合申报,具体描述如下:假设A和B是夫妻:1) 如果这些海外账户均为A和B各自的个人账户,那么A、B必须各自独立申报;2) 如果这些海外账户均为A和B的联名账户,那么可以由A、B任一方提交联合申报,另一方则不需申报了;3) 如果A既有个人账户也有联名账户,而B只有联名账户,那么可以由A来提交联合申报,B则不需申报了;4) 如何A和B都既有个人账户也有联名账户,那么A、B必须各自独立申报;

如果资产价值在一年中有所变动,应该怎么报呢? 答:应上报账户/资产在整个报税年度中的最高值。例如,如果你的账户在报税年年底底的存款时$12000,而年中有一段时期曾达到过$15000,那么上报的数字应该是$15000。

境外的房产需要申报吗? 答:对于FBAR来说不需要。对FATCA来说,个人持有的房产不需要申报,通过境外信托或机构持有的房产则需要申报。具体请参照这个官方链接

从踏上美国这片土地开始,有许许多多全新的事物需要学习和适应,每当行事之前,都会大量查阅网上相关信息和阅读官方说明,这些文章便都是基于这些经历所得,分享出来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绝非法律建议。美国律法博大精深,通用规则下是各种exceptions套exceptions,针对个人的和针对公司的也不尽相同,绝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明,且又时常变更。本人终归精力有限,也非专业人士,归根到底,每个人情况不甚相同,最终还请查看官方说明和咨询各方专业人士为准。站内文章版权所有,如想转载,请先联系本站管理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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